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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时间:2018-08-28 17:46:00  来源:  作者: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劳动教养所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负责全县发生在监管改造场所的侵权、渎职等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罪犯重新犯罪和劳动教养人员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抗诉工作;查办服刑罪犯不服人民法院复查驳回仍有错误可能的申诉案件
  具体职责:

一、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五、对公安机关侦查的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受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七、对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活动实行监督。

八、对死刑执行临场实行监督。

九、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活动及判处财产刑实行监督。

十、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十一、对监外执行罪犯和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十二、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实行监督。

十三、对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实行监督。

   部门负责人:监所检察室主任刘文丽(员额检察官)

   部门人员情况:监所检察室干警夏云(员额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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