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珺,女,1982年10月出生,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

2023年三季度,李珺同志共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涉恶案件4件,审查逮捕案件15件19人,全部审结;审查起诉案件48件77人,审结44件6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2人,均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侦查机关采纳;立案监督1件、撤案监督1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在办理李某、刘某等五人涉嫌敲诈勒索案中,经审查对侦查机关认定的涉恶性质不予认定,定性及确定刑量刑建议均获法院采纳。9月13日,受县扫黑办邀请,李珺同志向全县扫黑除恶成员单位、乡镇街道、派出所扫黑专干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授课获得参会人员一致好评。

李珺同志作为第一支部支部书记、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积极做好支部工作学习安排、每月、每周例会部署、核心业务数据分析总结、检察官联席会议学习讨论、值班律师协调等综合工作,加强向上级检察机关的请示汇报,强化与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络。各项刑事检察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业务指标在全市刑事检察部门稳居前二名,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肯定。第一检察部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优秀办案团队”;2023年7月,第一检察部荣获县级“芙蓉标兵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