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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19年第三次集中学习
时间:2019-04-30 08:24:00  来源:  作者:
 

4月30日,县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进行2019年第三次集中学习。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福江主持学习并作小结讲话,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办案组成员参加

会上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一轮下沉督导意见反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照相关标准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剖析。中心组成员李铫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彭国兰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中心发言。其他参与学习人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李福江在小结中指出,中心组将扫黑除恶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要求,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的需要,是更准确把握司法办案要求的需要。两位同志的发言,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一轮下沉督导反馈意见以来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进行了深刻剖析,确实是在认真学、在用心想、在切实改。

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李福江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以更大的政治责任来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要进一步充分履行好法定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精准办案,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在专项斗争中履行好检察机关的职能“哨位”,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要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下沉督导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整章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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