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首页 > 新闻发布 > 检察动态
【教育整顿专栏】爱岗敬业铸忠诚 无私奉献显本色——县检察院英模李珺先进事迹
时间:2021-04-02 17:11:00  来源:  作者:
 

 

李珺,女,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8月到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现任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珺同志长期工作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诠释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宗旨,用扎实的业绩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干警的风采。


  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执法办案中心
   李珺同志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先后办理“临武瓜农被故意伤害致死案”“衡阳破坏选举案”“611涉黑性质组织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确保依法妥善办理每一起案件,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珺同志兼任联络员和涉黑涉恶案件专干,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为我县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共参与办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1件52人,其中认定涉案件并案提起公诉6件38人,报送市院1件7人,未认定涉恶案件3件7人。如6月份受理的肖某某、朱某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该案涉嫌5起犯罪事实、4起违法行为,李珺作为承办人提前介入,加班加点翻阅案件材料,熟悉案情,采取表格式审查方式,对每起违法犯罪事实的证据情况、存在的问题、补充侦查的方向及具体内容进行梳理分析,并对侦查机关后续侦查情况进行跟踪。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仅用19天时间就完成了审查证据形成报告、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及值班律师意见、分析定性、案件讨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一系列工作,对全案提起公诉。又如在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李珺参与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该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

二、坚持宽严相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

在办案过程中,李珺同志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着慎之又慎的工作态度,始终将法治宣传教育、释法析理工作贯穿于办案过程始终,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注重化解社会矛盾,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涉案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当事人的疑惑和误会,力争案结事了。对于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充分考量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对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又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嫌疑人,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如在办理未成年人邓某某聚众斗殴一案中,针对其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不大,认罪态度较好,且具备监护条件等情况,对邓某某不批准逮捕,并根据其表现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让邓某某尽快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在考验期内到当地对邓某某的现实表现进行走访调查,附近村民均反映邓某某日常表现较好,感谢检察官给了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坚持清正廉洁,树良好检察形象

李珺同志为人正直,作风正派,淡泊名利,一直把“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当作廉洁自律的座右铭,从不为案外因素所左右,亦不被人情往来所困扰,始终按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注重自身形象,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励、慎言、慎行、慎为。无论是起诉还是不诉,所办每件案件都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处理得当。

四、奋勇拼搏争先,成绩斐然硕果累累

李珺同志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进取,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她始终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出色的工作业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肯定。2015年2月,因连续三年嘉奖,被郴州市检察院记三等功;2015年3月,因办理衡阳破坏选举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记三等功;2017年2月,办理的王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2019年1月,参与办理益阳司法腐败系列案,被郴州市检察院嘉奖;2020年4月,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2021年3月,先后荣获郴州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湖南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称号。

 

 

 

审核:李铫

文字:李珺

编辑:陈斌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