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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中的检察力量
时间:2022-02-22 21:29:00  来源:  作者:
 

 

 

222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珺应县委政法委邀请为全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授课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陈国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小武,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忠卫列席聆听讲座。

               

讲座中,李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重点内容概述进行了系统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等。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等内容。

李珺的讲课深入浅出,思路清晰,让大家对新出台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有了深入的认知,纷纷表示要从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兴、法治永兴的高度,深刻认识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性,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进一步提高永兴法治化水平。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122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251日起施行。的制定,使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实现了系统化、科学化,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击、防范、治理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正式形成,不仅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而且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为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以自身学深悟透为基础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同时,县检察院将深入城镇、乡村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平安永兴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审核:刘杰 邓珊

文字:李河 陈斌

编辑: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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