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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对全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优秀案件”及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人员等进行了表彰。我院与北湖区院联合办理的督促履行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防性侵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及陈某波强奸、介绍卖淫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优秀案件”,我院干警曾凡美同志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秀检察人员”。
近年来,永兴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深入落实“教育、感化、挽救”刑事司法政策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依托,深化“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打击犯罪与双向保护并行,从品牌创建、司法救助、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等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今年一季度,以打造“兴星向荣”未检特色品牌工作室为目标,以“用心呵护,用爱感化”为指引,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作用,全方面抓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提升。

一、主动担当作为,践行双向保护理念
(一)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惩处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惩处、从重打击,以司法利剑筑起一道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固防线。(二)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确保“宽容而不纵容”。对未成年人犯罪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大胆开展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不批捕率达86.96%,附条件不起诉率达50%,不诉率达83.33%。(三)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将案件办理与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相结合,适时启动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重扬生活的风帆。
二、积极争先创优,打造未检专业品牌
(一)强化自身建设,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积极打造“兴星向荣”未检品牌工作室,努力完善相应硬件、软件配套设施,不断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水平。(二)统筹推进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在刑事办案过程中,加强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业务部门合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三)强化法治宣传,深入犯罪预防体系建设。建立法治教育基地2个,院领导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进社区、进单位巡讲活动36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依法能动履职,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一)积极拓展未检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先后与县教育局、公安局签发《“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方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规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规定》,通过联合行动、法治宣传、检察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二)强化强制报告,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走深走实。我院与县妇联签发了《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与县纪委监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共同制定了《永兴县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联席会议工作协商机制》,并通过新闻媒体、客户端、法治宣讲等方式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三)引入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精准施教。扩展帮教实效,助推帮教贯穿四大检察全过程,通过引入社区、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社工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方式,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帮教监督考察等工作,挽救失足少年,帮助被害人重拾生活信心。
接下来,永兴县检察院将继续以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社会化建设为依托,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审核:刘杰 邓珊
供稿:曾凡美
编辑: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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