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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回头金不换 检察干警助新生
时间:2018-06-21 08:23:00  来源:  作者:
 

 “我以前在生产过程中,本想多赚些钱,但思想偏了,行动走歪了,犯了罪,对不起党和国家,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乡亲。在我走错道时,乡亲们没有抛弃我,宽容地接纳了我,我非常感谢他们,我应当回报社会、回报乡亲。我以后还要多做些有益的事,来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关心、教育与帮助。”我县马田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何某如是对前来走访的检察干警说。

据悉,何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6年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2016年12月31日开始在我县进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期间,何某在我院干警鼓励、帮助下成立了郴州市林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经济效益非常可观。创业成功,何某没有忘记包容、接纳他的乡亲,今年元月,何某联系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出资购买大米、油、面等物资自发到马田镇忠和村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让该村15户贫困村民温暖过冬。“这已经不是何某第一次为村里做好事了,他心里有我们,总想让大家过得更好”,一位乡亲说道。

近年来,永兴县院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从教育、挽救、改造社区矫正人员的角度发力,深入各乡镇、社区,向基层组织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到社区矫正人员家中走访,与社区矫正人员面对面的谈心,面对面的普法,进行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并力所能及回报社会,何某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在大力推进刑罚轻缓化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社会大背景下,社区矫正已成为当前刑罚执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我县共有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而实行社区矫正人员144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努力,把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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