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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当庭认罪服法
时间:2023-08-29 19:00:00  来源:  作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因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我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我痛心疾首,无地自容,我对不起党和人民对我的培养教育,对不起我的革命家庭...”被告人董某聚当庭忏悔道。

829日,由永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董某聚受贿案在永兴县法院公开审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忠卫出庭支持公诉。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县直单位干部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面对大量扎实的证据,被告人董某聚当庭忏悔并认罪认罚。

2011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董某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顾某国、陈某、黄某钧等8人共计人民币727.7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

李忠卫检察长在发表公诉意见的同时作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董某聚职务越来越高,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却越来越少,最终没抵挡住外界诱惑的侵蚀,在贪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董某聚的惨痛教训警示着我们,一要警钟长鸣,一刻不停锤炼坚强党性;二要自我警醒,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三要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权力观,告诫自己,只有公正用权、依法用权,才能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四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某聚受贿案指控的事实多达37笔,案卷二十余册。为确保案件高质量起诉,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提前介入调查保证证据质量,从阅卷、提审、梳理证据材料、起草法律文书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对犯罪嫌疑人充分释法说理,促使其认罪悔罪、退缴赃款,最终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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